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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一个月前的假期,我和我的发小王明阳在自助餐厅聚了一次。他带来了一个黑色的皮包,坐在我的对面,和我聊起了儿时的梦想。他说我们曾在七年前许下了一个愿望。那个愿望说起来既荒诞又可笑:我们要在十年以后能够再次相见。我听他说,我在那时提出了一个不错的意见。那就是在这十年内成为一个名人,只要自己的名气足够大,无论我们去向何方,都能找到彼此。我还听他说,他在努力成为一个作家,笔名叫“旭志”,这是以他生日想出的名字。他还要去写一本小说,好像是叫《八荒》,据他说是准备了七年。他每次写诗,都是为了给那本书做铺垫。他说我们仰望的是同一片天空,一定都能看到那颗最亮的星。当他问我时,我却什么也答不上来。我忘记了自己的梦想,也遗失了自己的悲欢,像极了一具行走的死尸。但我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我也不清楚,只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抬头仰望星空了。然而他突然叹了口气,继续对我说:他有些撑不住了。据他说,无论是学业的压力还是情感的问题,都让他无比痛苦。“为了能考上本科,我在高二下学期选择了美术的道路,但我没想到,我面对的竞争对手是一群饿狼。我努力地去学,却无法超越他们。有喜欢的女孩子,却因为懦弱而失去告白的机会。一直以为自己是不愿意耽误她的学习而放弃告白,但事实上却是自己害怕被她拒绝。我以赌博的心态去面对学习和感情的挑战,败得一塌糊涂。我永远忘不了她那狡黠又调皮的笑容,那跟我说话时可爱又认真的的表情;永远忘不了她看到我写的诗词时,主动翻阅词典的样子;永远忘不了她明明对诗词不感兴趣,却努力想去理解的态度;永远忘不了她因为我无意中提到的一句‘我喜欢扎马尾的女生’而改变发型。不过,或许这些都是我的自作多情吧。那样的话,还真是讽刺啊……”我看着眼前这个苦笑着的男人,说不出话来。我们像两个深思的木雕人偶,一动不动的沉默着。“我想把这些写进那本书里。”他突然说了这样的话。我有些吃惊,毕竟这无异于将自己愈合的伤口又撕裂一遍来展现给众人。“你应该清楚的吧,我,王明阳,身无所长,文学功底也不深厚,这样的人写出的作品是无法打动人心的。但我有信心去完成这本小说,因为我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故事。虽然并不浪漫,也不悲情,但也有一丝小丑般的滑稽。如果笔墨不够的话,就用我的血泪来书写这本书吧。”他笑了起来,笑声是那么的爽朗。现在的他正是我印象中他真正的模样。我在他肩膀上擂了一拳,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大概就是两个无聊的男人之间的浪漫吧。我们在下午离别时,他留给了我一个笔记本,说是给我的礼物。那是一本诗集。封面上写着八个大字:渺茫梦幻影隐空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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