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让年轻的贵族感到满意的。
他确实是需要一支部队,即使无法跟父亲那些家族的精锐相比,但也同样是一种实力的象征,会让他更加具有竞争力,至于说其中会损失多少士兵?他并不在乎,只要这一次成功了,他向父亲报上损耗,绝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至于那些农兵?那些玩意儿只要在领地里搜一搜,总是会有的。
“好吧,莫图,拿出你的能力来吧,我相信你可以带给我一场光辉的胜利。”
沉默,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他在脸上挤压出了一个干涩的微笑——这里的一切,都还需要依靠眼前的属下,既然自己没有那种能力,那么大度的显示出一个领主的胸襟,显然是极为必要的。
“属下定当竭力报效。”莫图挺直身体,磕了一下脚跟,然后转身走出帐幕。
走出了那帐门的时候,老骑士的眉头已经拧成了一个疙瘩。
他的目光扫过哪些忙碌的士兵,然后落到里许之外,那青色的城墙上。
所谓的借机训练军队,其实不过是个借口而已……真实的情况是,这一次的战争,要比他想象之中要棘手得多。
光是那个城墙的规模,就已经足以打乱之前所有的想法——二十呎左右带有城垛的城墙,还有那些城市上空撑开了的,隐隐透出的魔法防护……
微不足道的小镇?莫图现在几乎想要把他的领主吊起来,给他几鞭子让他好好记住胡说八道,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教训。
这并非是什么小镇能够有的东西,实际上即使是公爵领内一些三流的城市,也不见得能够与之相比。而那环绕的规模,更不是自己手头的这些兵力能够围攻的,甚至一开始的那种突袭计划都异常的草率,因此在观察之后,莫图不得不放弃了之前的计划,等待枪兵大队的到来,以发动一
,,新的队伍还在零零碎碎地从大路上开过来——或者说是被驱赶过来,更加恰当。
枪兵从来就不喜欢战争。
当然,他们并非只是单纯的拿着枪的士兵,枪兵只是对于农兵的另一种称呼。
这称呼起源于遥远到帝国远征时期,那位伊斯甘达尔大帝的军营中习惯的把刚踏入军营的毛头小子称之为“枪”,因此新兵便被称为“枪兵”。而这个传统在帝国统一了半个大陆之后就成了一种通用语的称呼——虽然大多数时候,老兵油子们更喜欢称呼他们为肉盾,或者试箭的。
这些被简单的木杆长枪和布衣,皮板甲武装起来的队伍,大部分是征召起来的农夫,还有一些战力不足的年轻佣兵。普遍都只接受过最基本的军事训练和几乎最差的装备。而在一向不怎么喜欢给部下钱财使用的西格尔子爵麾下,这些农兵就更加可怜了。
武器大多是粗糙的长枪,木杆的前端,带着一个勉强用铁片包裹起来的尖头,铠甲也是两层结实的厚布料之间填充羊毛和木板作为缓冲。再用粗线缝好,这样制成的护甲已经流传了超过千年之久,而整片大陆上无论东南西北,到处都有战士身穿这种装备。只是那些老练的佣兵选择它们,往往是在一层锁子甲或者鳞甲之下,当做了额外的一层防护,并没有将挡住敌人兵刃的希望寄托在它的身上。说到底,它也就是挡挡流矢而已。不需要什么专门破甲的武器,长剑或者长矛就可以轻松的破开这层防护。
至于那面盾牌,根本就是个钉了两条布带挽手的酒桶盖子而已……
幸好这一带的树木丰茂,制作攻城器械的材料并不稀缺——骑士在心中安慰自己道。
对方的防御其实并非牢不可破,只要有大型的投石机足够可以轰塌这道墙壁!只可惜那东西至少也要几十个工匠的通力合作,短期内是拿不出的……但莫图在出战之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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